厦大黄世忠教授:评小米令人困惑的财务报告

厦大黄世忠教授:评小米令人困惑的财务报告

时间:2018-7-19 作者:国人WordPress

近日,读完小米5月3日在港交所发布的招股说明书,尤其是其中晦涩难懂的财务报告,笔者情不自禁地想把著名歌手蔡琴演唱的“读你千遍也不厌倦,读你的感觉像春天”改为“读你千遍也不明白,读你的感觉像天书”。小米令人费解的财务报告所引发的热议,不禁使我们赞叹,苏轼当年写下“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的名句,不仅适用于庐山,居然也适用于会计。

最近,浏览了网络上的文章和评论,可以发现投资者对小米的财务报告充满困惑:小米到底是严重亏损还是高额盈利?到底是资不抵债还是实力雄厚?

按照IFRS,小米2017年亏损439亿元,若不按IFRS计量,则盈利54亿元,两者相差高达493亿元,其中仅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调增的利润就高达541亿元。按照IFRS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小米2017年末的股东权益为-1272亿元,但若剔除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影响,其股东权益则高达343亿元,两者相差1615亿元。孰对孰错,见仁见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本文以小米发布的招股说明书为基础,分析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会计处理在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方面给投资者造成的困惑,探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在区分负债和权益的规定,说明现行IFRS对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规定,严重扭曲了上市公司的经济现实,且可能产生意想不到的经济后果,最后介绍披露非公认会计原则业绩指标的争议。

一、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性质认定的争议

对金融工具而言,负债与权益之间的界限,并非总是泾渭分明,有时甚至是错综复杂,相互交织。与普通股不同,优先股既可以是“像股的债”,也可以是“像债的股”(范勋、田雪彦,2016),具体是债是股,取决于合同条款的约定。小米发行的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到底应划分为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

小米的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IFRS将之称为复合金融工具(compound financial instruments),而美国的公认会计原则(GAAP)则将其称为混合金融工具(hybrid financialinstruments),意思是这类金融工具同时包含有负债和权益的成分。

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显示,小米自2010年9月至2017年8月,通过18轮的融资,累计向投资者发行了12个系列的优先股,与此相关的对价收入约为98亿元。这些优先股具有四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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